廣州公交集團客輪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招租方”),就芳村、紡織、鰲洲、塹口等4座碼頭部分物業出租項目進行公開招租,歡迎有意向的企業參加,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:
一、物業情況
(一)海珠區濱江西路109號鰲洲碼頭部分物業72.5平方米
(二)荔灣區長堤街20號芳村碼頭部分物業103.97平方米
(三)海珠區濱江中路353號紡織碼頭部分物業103平方米
(四)海珠區濱江西路199號塹口碼頭部分物業62平方米
二、出租用途
便利店、輕餐飲、辦公等。目前出租用途是便利店,若承租人改變目前用途給予1個月免租期。
三、出租期限
3年(承租方須在簽訂合同后1個月內自行辦理和取得碼頭臨商許可等相關手續,出租物業場地交接手續辦理完成前,出租物業不予交付承租方使用)。
四、定價原則
(一)月租金和每年遞增租金遞增率見附件1《碼頭出租物業基本情況表》。
(二)按照資產評估公司出具資產評估報告的月租金單價作為招租底價,租金年遞增率5%。
五、意向承租方資質條件
意向承租方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、合法續存且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200萬元的法人(注冊資本以營業執照為準,如營業執照未注明,須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打印件)、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意向承租方的行為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法律、法規和政策規定,需具備相應與本招租項目約定的物業用途相適應的經營資質,具備經營品牌連鎖便利店或輕餐飲的資質證明文件。
六、承租方確定
根據面向市場公開的原則,委托第三方機構廣州產權交易所來實施網上公開掛牌招租。詳情請于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1月6日期間登錄廣州公有物業出租平臺查詢。網址:http://gzfc.gemas.com.cn/
附件1
碼頭出租物業基本情況表
碼頭名稱 |
地理位置 |
擬用途 |
租期 |
2018年租金評估價 (元) |
2019年租金評估價 |
配套資源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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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水 |
可用電量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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鰲洲碼頭部分物業 |
海珠區濱江路鰲洲碼頭 |
便利店、輕餐飲、辦公等。 |
3年 |
21025 |
21678 |
已有市政水源,可提供正常辦公需求的用水。
|
380V/約20KW |
經營項目如有生產及生活污水排放需求,需由承租人投資建設污水接入市政排污管道的管線工程,并取得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排水許可手續。 |
芳村碼頭部分物業 |
荔灣區長堤路芳村碼頭 |
31399 |
32439 |
380V/約20KW |
||||
紡織碼頭部分物業 |
海珠區濱江路紡織碼頭 |
31621 |
32445 |
220V/約5KW |
||||
塹口碼頭部分物業 |
海珠區濱江路塹口碼頭 |
15810 |
16244 |
380V/約30KW |
注:1、招租底價是參考2018年廣州市房屋租賃租金指導價的基礎上,以產評估公司出具資產評估報告的月租金單價作
為招租底價;2、租賃面積及可用水、電容量以現場測定為準。